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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8日 星期四

明鄭承天府尹顧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明鄭承天府尹顧礽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 顧庭銘

  顧礽(一),字南金(二),浙江台州府太平縣松門鄉(三)人,明儒生,生卒年庚皆失考。僅知歷經明末清初延續至明鄭,飽經滄桑,最後出任東都承天府第三任府尹。此職在當時為台灣地方最高行政長官,唯有才能者方堪勝任,卻於卸任後隱居南路,不知所終。
  參加復社
  復社是由江南文士,時稱婁東二張之張溥張采,於崇禎二年吸納十餘文社,在吳江成立,以「興復古學」為宗旨,故名復社,兼有強烈政治色彩。一經成立,各地文士即踴躍參加,在爾後之尹山、金陵、虎丘大會上,與會者多達數千人。據曹寅收藏之《復社姓氏》稱,已知成員有2,255人,日人井上進《復社姓氏校錄》統計為3,043人,實際人數十倍於此。後因聲勢過大,至清引起猜忌,乃於順治九年勒令解散。
  顧礽為復社成員,與祁彪佳、顧杲、錢謙益相善。從祁氏日記《甲乙日曆》(10)中,可知四人過從頻繁,節錄相關原文如下:
  甲申歲(順治一年)十月十六日,薄暮,顧子方(杲)偕台州顧南金入署,留酌於水鏡齋。顧甚知南中局面消息,語多所未聞,且深勸予言去。
  十月十九日,浦劍仙自南都回,傳錢牧齋(謙益)書,已知予深為時局所忌,勢不能留。
  十一月十四日,邀顧南金共任君平,飯於小鏡軒。顧言聞有密揭,欲擁戴他藩者十六人,蓋圖傾陷,而予亦在內。
  乙酉歲(順治二年)五月二十五日,顧南金以兩令郎來,且以一書託其親葛鼎生,留兩顧兄五簋之酌。
  六月初五日,顧南金抄錢牧齋手書數通,諄諄勸邑中歸順。
  六月十六日,顧南金自武林來,云監國頗屬意於予,欲以大司寇、大司馬,然未聞總督也。又知南金條陳數事於承奉李進,而請太后入宮,免奸人離間。
  閏六月初一日,顧南金書,知南金將寄家眷於吾村。
  (附記)閏六月初六日,五鼓,殉節。
  可見顧礽與祁彪佳過從之密切,直到祁殉節前。其間討論到潞王朱常淓監國事,又上太后條陳言事。礽於此時已貼近南明朝廷側要,可以影響時局。
  祁彪佳(1602-1645),紹興山陰人,天啟進士,崇禎四年升右僉都御史,巡撫蘇松。十七年任南京巡按。清兵入浙,任蘇松總督,駐節杭州抗清。南京城破時,擁潞王監國,未成。弘光元年(1645)閏六月初六日晨,自溺於杭寓山蓮花水池,英年殉節。
  顧杲(1607-1645),顧憲成從子,因寫檄文攻擊魏忠賢,死於義閶門。
  錢謙益(1582-1664),蘇州人,吳越國錢鏐之後,萬曆進士,在東林黨中師從顧憲成高攀龍,官至吏部侍郎。在弘光朝任禮部尚書,封太子太保。是復社領袖,其言行影響到部份復社文士。
  復社因名高致黨眾,黨眾則志異。南京城破之時,各奔前程。如吳應箕陳子龍等在家鄉貴池松江嘉興等地浴血抗清,事敗不屈而死。如祁彪佳越其杰等憂憤殉節。如顧炎武黃宗羲等專心著述,不問世事。如楊廷樞方以智等隱居削髮為僧。但錢謙益顧礽等,似乎思想務實,不作無謂犧牲,盱衡時局後,忍辱負重,先行投降;蓄積力量,伺機反清。
  徵辟出仕
  順治二年,清軍多鐸率師南下,在揚州屠城後,於五月十六進入南京,曉諭明朝遺民稱:清軍平定東南,乃奉天伐罪,救民水火。於是表彰史可法,拜謁明孝陵,禮遇明太子,同時也告誡抗拒不降者,要以揚州十日為鑑。甫經登基之弘光帝朱由崧,不降,潛逃至太平,不幸被逮後解京斬首。
  多鐸入城時,錢謙益等率文武官員冒雨迎降獻禮,並遵令薙髮。錢氏後受命清理明故宮,伴弘光帝解京。順治三年,受清廷任命為禮部侍郎,管秘書院事,及任《明史》館副總裁。致受南人譏為「國破從新朝北闕,官高依舊老東林」。但錢氏於同年六月事緩後,即在京告病還鄉。在往後歲月中,表面與金陵名妓柳如是金屋藏嬌,縱情聲色,暗中卻協助永曆帝集結志士。又資助鄭成功北征。鄭氏失敗後,錢氏鬱悶地寫下「苦恨孤臣一死遲」的詩句。年八十三壽終,柳氏殉死。
  顧礽與錢氏在復社中志同道合,無可避免以錢氏馬首是瞻。
  順治三年(1646),清貝勒博洛平定浙閩後,在江南招撫一批文武官員推行政務,顧礽大概於此時接受徵辟,出任浙江糧儲道。所謂徵辟為明清選舉制,即破格錄用有才具之布衣人士,授以官職。糧儲道是布政使參議,官秩從四品。這在康熙《建寧府志˙職官志》,乾隆《浙江通志˙職官》,光緒《台州府志˙選舉˙太平縣》等多種方志中,皆有明文記載,其中光緒本台州府志之原文如下:
  「顧𧘌(礽),字南金,順治初以貝勒薦授浙江糧儲道參議,陞建寧副使,見康熙府志。今案《採硫日記》作黃巖人」
  從現有資料研判,礽在糧儲道任上,不會超過兩年。但在任內酌裁冗員,杜絕貪濫,著有績效(11)。
  順治四年(永曆元年,1647)四月,礽陞福建分巡建南道,駐蹕建寧府,代表巡撫分巡延平建寧邵武三府之政治及司法,具按察副使或僉事銜,正四品官,為地方重臣。
  博洛南征主力,由於鄭芝龍降清,致能長驅入閩,於南明隆武帝朱聿鍵在福州被擄自盡後,即班師回京,因此東南沿海清軍兵力空虛。而此時之沿海一帶,在魯王監國號召下,士氣大振,乃於順治四年七月,一氣收復建寧,並連克五縣。顧礽無力抵抗,於七月四日在倉皇中將道印埋入衙署土中,然後孑身逃遁建陽。事發,以失職罪遭拘羈於浦城候審。延至次年六月,欽命革職為民(12)。
  反清復明
  顧礽革職後之行止,錢謙益曾贈詩暗示可遠遊四方,達觀自在,以擺脫失節後之難堪。但礽在沉潛中,一度隱身廣東巡撫李率泰處任相公(師爺)。順治十三年李調福建總督,方離開廣州,攜眷回到前任糧儲道駐蹕過之鎮江定居。
  鎮江位於長江運河交滙處,是南北交通要衝,易於得悉東南海上情報,及聯絡南明志士,有利於從事秘密抗清活動。
  永曆十一年(順治14年,1657)四月到十三年六月,鄭成功連續取得東南沿海勝利,並在廈門建立根據地,軍力大振。乃向時在廣西之永曆帝請旨,聯絡西南孫可望李定國及東南張煌言等南明勢力,先後三次北征。永曆十三年五月,鄭成功趁清軍全力進攻雲貴永曆政權之際,率戰船三千餘艘,兵馬十餘萬,第三次揮師北征,佔鎮江破南京勢如破竹。不幸誤中清總督郎佐廷詐降之計,再度功敗垂成。
  顧礽是在鄭軍師過鎮江時,正式歸順鄭成功,自此得機遂行深藏心中之志。鄭破南京時,接礽到南京;鄭兵敗時,亦差人將礽全家四十餘口,派船帶往廈門。以後歲月都在為鄭成功謀事,月領銀二十兩,米八石。
  永曆十五年(順治18年,1661)三月間,顧礽與鄭氏部將馬信合謀,派遣家人陳阿五,潛往對岸,偽裝投誠,行刺福建總督李率泰。不幸陳阿五因竊驢事被逮,搜出與海上往來書信,洩露謀刺計畫。並在拷問下供出顧礽安排在江南之臥底及採購軍品人員,計家人王順,義子顧進功,管家顧謀和,書辦王景及徐晉等。追查數月,全按「海逆奸細」斬絞(13)。
  行刺計畫雖告失敗,但以此證明顧礽忠於明室,深受鄭成功信賴,推斷約於永曆十五年底隨鄭氏渡台。
  永曆十五年鄭成功一舉收復台灣,諭令建都,名東都明京,下設承天府轄天興萬年兩縣(今台南縣市),作為反攻重鎮。另府北設北路安撫司(今佳里),府南設南路安撫司(今左營),司牧各族原住民。
  不過東都承天府僅維持三年,因鄭經繼位後,以永曆帝被弒,代表明祚結束,東都之設已無正當性。乃於永曆十八年(康熙3年,1664),將承天府改為東寧,天興萬年兩縣升為州。從史料研判,以後之東寧或承天府,都是地理名詞,已非行政建置。
  承天府在三年之內,歷經四位府尹(14):
  楊朝棟,永曆十五年五月至十二月,因用小斗散糧,闔家盡戮。
  鄭省英,永曆十五年十二月至十六年十月,隨鄭襲下台而卸職。
  顧    礽,永曆十六年十月至十八年三月,事蹟不明。
  翁天佑,永曆十八年三月至八月,府撤消。
  故顧礽是承天府設置以來第三任府尹,為鄭經嗣位後所任命,任期一年五個月,最久,卻缺相關事蹟。
  在《閩海紀要》(15)一書中稱,鄭經為消除夷習及侈糜惡俗,在東都之南北兩路毀淫祠,崇正道,定制度,別尊卑。府尹掌京府之政令,以上事項當亦為顧礽之施政範圍。
  終老台灣
  顧礽在明鄭內部之處境,東寧耆老沈光文,曾在贈詩中提到「明知苦難卻堅貞」的話,懷疑礽曾為流言所困。至今雖無法知道確切詳情,但從當年政治環境,也能略知一二。
  永曆十六年(康熙元年,1662)鄭成功逝世後,康熙再度發動和議攻勢,雖然每次都因援朝鮮例、薙髮、服制問題,引起雙方堅持而作罷。但此一攻勢,足以動搖明鄭內部團結和安定。加上明鄭連年征戰,士卒喪氣;權貴傾軋,民心渙散;沈光文有言,鄭經親小人遠君子等,致歷年逃降之文武官員兵丁和家眷等,多達十餘萬人。他們一旦到達對岸,頗受清廷優遇,給予明鄭內部極大誘惑。顧礽是地方官,既不能左右小朝廷作為,也不能順百姓意,無可避免居中受責任謗,故於卸任後,即遠離政壇,退隱南路。
  永曆三十七年(康熙22年,1683),鄭克塽出降,清戶部郎中賁岱題本,在明鄭投降官員名單中,關於承天府尹只開列顧礽一人,這意味著礽於此時仍健在東寧。
  清郁永河《裨海紀遊》中提到:「吾鄉黃巖顧君(敷公),隨父南先生任江南糧儲道,住京口,順治己亥被掠留台,居台久,習知山海夷險」。被掠兩字與實情不符,諒在維護父執輩南先生之往事。以此研判敷公(或敷)即為顧礽之子,他於乾隆三十六年陪郁永河從台南出發,沿海線北上,到北投採集硫磺。又《甲乙日曆》有:「南金以兩令郎來」,祁彪佳以五簋之酌招待,則顯示礽有二子。其餘家世則不詳。
  綜觀顧礽畢生行止,與復社領袖錢謙益相似;心懷堅貞,卻不拘行徑,致遭世俗誤解,蒙冤終身。回憶南京城破之時,所謂忠烈之士,有以絕食、投水、自縊等方式殉國,雖保全一己之名節,卻無補於南明局勢之逆轉。顧礽一生務實,但效忠明室之心不變;明鄭歸降時,亦未應康熙「加恩安插」,可謂晚節凜然,故對其一生行誼,似應給予肯定。
  注  釋
  一、礽,康熙《建寧府志˙職官志》(1)作奶;乾隆《浙江通志˙職官志十一》(2)作仍;光緒《台州府志選舉》(3)作𧘌;王詩琅《台北市志稿˙卷三》(4)作祈,皆誤。
二、顧礽即是顧南金(字南金),文獻本有記載,唐立宗先生博士論文(5)亦持此說。但乾隆《寧德縣志》(6)之寧德縣丞;《台灣鳳山縣志》(7)之萬丹縣丞及阿里港縣丞,亦為顧南金(名南金),人物出現約在一世紀之後,則可確定非顧礽。
三、顧礽之籍貫,郁永河《裨海紀遊》(8),連橫《台灣詩乘》(9)等,皆作黃巖,此因明成化年間,黃巖樂清合析太平縣故。
  參考資料
  1.康熙《建寧府志》,清程應熊修,康熙五年抄本。
  2.乾隆《浙江通志˙職官志十一》,沈翼機纂,乾隆元年本。
  3.光緒《台州府志˙選舉˙太平縣》,王舟瑤纂,善本,國家圖書館藏書。
  4.《台北市志稿》卷三,王詩琅。
  5.《明鄭東都承天府尹顧礽生平事略考》,唐立宗,博士論文。
  6.乾隆《寧德縣志˙歷官縣丞》,清盧建其等修,乾隆四十六年本。
  7.《台灣鳳山縣志》。萬丹縣丞顧南金,乾隆二十四年由寧德縣丞調任。乾隆二十六年萬丹縣丞裁,改設阿里港縣丞。又王瑛曾《重修鳳山縣志》稱,縣丞顧南金,係江南華亭人,監生,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任。
  8.郁永河《裨海紀遊》,又名《採硫日記》、《渡海輿記》。
  9.連橫《台灣詩乘》卷一。南金,浙江黃巖人,曾任江南糧儲道,駐京口,延平北伐時來歸。
  10.《甲乙日曆》,祁彪佳、王思任。
  11.《浙閩總督張存仁揭貼》,順治三年三月二十七日到,收入《南明史料已編》之二十二。
  12.《浙江福建總督張存仁揭貼》,順治五年正月十四日到,收入《明清史料》甲編第三本,210頁。《監察御史霍達揭貼》,順治六年四月,收入《明清史料》甲編第三本,246頁。
  13.清初鄭成功家族滿文檔案譯編之二八二;《郎廷佐題為審擬馬信等所派奸細本末》,收入《台灣文獻滙刊》第一輯,陳平主編。《台灣外記》,清江日昇。
  14.《重修台灣省通志》,劉寧顏,1994
  15. 《閩海紀要》卷之上,明夏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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